📍 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草原禁牧公告

2026/04/15 5.2k 阅读 477 点赞

为加强我区草原生态保护,提升草原植被覆盖度,优化生态环境,确保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草原禁牧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全区草原禁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牧时间、范围与相关要求
(一)禁牧时间
2026年4月15日—11月15日(春季重点管控:4月15日—6月30日牧草返青关键期)。
(二)禁牧范围
辖区内所有草原、未成林地、幼林地,实行全域全覆盖禁牧。
(三)禁牧对象
严禁牛、羊、马、驴、骡、鹅等草食畜禽野外放牧、散养、遛茬,一律实行舍饲圈养。
(四)禁牧禁令
1.禁牧期内任何形式放牧、偷牧、夜牧;
2.严禁破坏禁牧标识、围栏、监控等管护设施;
3.严禁毁草开垦、非法征占草原、盗采黑土、排污倾倒垃圾;
4.严禁以饮水、饲喂、遛放等名义变相放牧;
5.广大养殖户应自觉遵守禁牧规定,提前做好饲草饲料储备,确保牲畜圈养。
二、责任落实
1.北华街道办事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草原禁牧的主体责任,要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全面完成全区草原禁牧任务。
3.自然资源局建华分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偷牧、乱牧行为,对违规放牧的养殖户,或将草原转包给他人放牧的草原经营者,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长期偷牧屡教不改、顶风偷牧的,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望广大养殖户及社会各界人士自觉遵守,共同保护我区草原生态环境。
特此公告。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建华分局
2026年4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