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讷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6/10/15 4.6k 阅读 335 点赞

按照《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或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对我局起草的《讷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匿名或举报不实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2-3323136

附件1:《讷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讷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1:讷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讷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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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