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龙江县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我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修订完善《龙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8个预案,现将有关的起草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龙江县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制定各预案的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三、制定各类预案的协调论证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对2016年编制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已经超过3年,经请示县领导,于2022年进行修定,2023年对其他涉及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的《龙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预案1个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干旱灾害应急预案》《洪水灾害应急预案》6个专项预案进行编制制定。经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经财政局评审中心、采供中心进行网上招投标相关要求,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对申报的哈尔滨世纪万安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赛福特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笃尔注册安全工程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网上审核,确定黑龙江省笃尔注册安全工程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第三方编制单位。并于2023年3月份介入进行资源调查、编制,5月15日征求部门意见,25日完成修定编制工作,于6月1日进行现场评审。7月4日至8月4日进行网上社会面征求意见。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
四、工作意见
各类预案经公平性竞争审查、法制审核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县政府文件形式正式下发执行。